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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名政协委员监督部门工作——台州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员助力发展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23日 来源: 联谊报 作者: 记者 周大彬 通讯员 蔡铭耿 字体:【】【】【

连日来,由台州市政协委派的144名民主监督员,陆续对16家市级重要部门开展上门监督,服务发展大局,发挥钉钉子抓落实的重要一锤作用。

向党政部门、公检法机关等有关单位委派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是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重要形式、有效载体和有力抓手。台州市政协自2005年开展委派民主监督员工作,并被省政协作为创新工作案例在全省推广以来,经过十多年的探索实践,逐步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机制,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市政协主席陈伟义说,当前,台州市正处于裂变扩张赶超发展的关键期,实现三大历史任务,走好科技新长征,建设‘山海水城、和合圣地、制造之都’,需要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委派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助力发展正当其时。

据介绍,此次委派民主监督员到市级重要部门,重点利用政协委员联系面广、位置超脱、人才荟萃的特点优势,以更宽的视野、更好的角度,客观全面地审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帮助转作风、抓关键、见实效,在受派单位和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更加有效地协助党委政府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帮助部门进一步提升工作水平,转变工作作风,树立良好形象。

市政协要求此次受委派的民主监督员,在联系监督中,坚持秉持公心、和合包容、坦诚相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点赞与找茬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阶段性监督与全程跟踪监督相结合,发挥个人作用与借助组织力量相结合,不断提升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还要求各监督小组做到“六个一”,即撰写一份民主监督建议书;每年都要有一个监督重点;对受派部门一年中至少要暗访1~2次,发现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在年中或年末至少开展一次调研形式的集体明察活动;年终与受派部门至少开展一次座谈会形式的协商对话,为民情沟通提供桥梁;本届政协任期当中至少联合部门开展一次电视专栏形式的民情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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